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

完全執政完全不負責

想當年完全執政猶言在耳,如今完全執政的人怎麼做錯事,還一樣都是別人的錯?
理由是在野黨杯葛,與他們的御用媒體人在扭曲事實等等...
這真的有道理嗎?

想想之前,不是有一個頗有爭議的案子,還在爭論時,國民黨就很快的動員將他給通過了,然後大肆歡呼...
這告訴了我們什麼?法律能不能過不是在野唱反調就可以擋住的,而是端乎於完全執政的人想不想過。

數一下人頭吧!總統、閣揆、內閣成員、立法院長與過半許多的立法委員,不都是執政黨的人嗎?行政、提案、審查、監督都佔盡了優勢,真有想過的政策、法案早就過了,看過去綠營哪次立法委員有過半,真要杯葛案子的話,一直以來也都是藍營比較吃香吧!

真有在為人民著想的話,民進黨執政的時候照樣有能力可以力好的法,與做有效的監督,但真的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