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公報終於送到了,正如我所想的,四張都是跟往常一樣簡單且區別度很大的選票,唯一比較複雜的只有政黨票,因為只有這張有到十二個選項。只是除了大多數人心中皆有底的立委票外,另外一張最受注目的公投票,我仔細的給他看了一下後發現;第一張的黨產老議題,個人各有定見沒什麼好說的,但另一張的反貪腐???光選票上的內容看來看去,還真給他有點難跟反貪腐連結,因為其重點似乎並不在防範貪污跟腐敗,再仔細的看了一下選舉公報內詳細的內容說明後,讓人不禁讓人一驚,原來這根本是假反貪腐之名,行擴大立法委員職權,干預司法與監察權的啊!
雖然其主文內容說的很好,的確不管國家領導人跟部屬是故意或者過失,只要造成人民損失都是該好好懲戒,然而懲戒的方法卻是成立一個有絕對權力的調查委員會???且若這調查委員會還是由「立法院」成立的話,會是一件好事嗎?我想就算不管立法委員擁有兼具國大的權力,與立法委員減半的權力擴大的前提,只要想想,這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本來應是五權分立的,而目前卻演變成讓總統跟立法委員對行政、司法、監察干涉來干涉去,這樣對嗎?
總統、副總統是司法院在彈劾,其他公務人員則是監察院在彈劾,除非先把五權分立改掉,不然假民意之手直接的擴大立法院之權,實在是有違整個憲政體制的啊!就算現在是因為總統亂提名造成立法院不通過,所以需要制衡,但也難免以後不會是因為立法院故意杯葛所造成,而其實真正的原因為何,有時真的是有如羅生門各說各有理,而百姓則被各種媒體唬的團團轉,不如弄個法案兩個一起處罰還比較不用擔心弊端。若僅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沒有副作用就算了,最怕的那種血壓過高時吃強力降血壓藥,等到血壓正常時還是一直吃,結果反而暈倒了,我們的政治可不該變成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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