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某綠色節目提到,美國等多國都是一票選舉加公民投票,而在臺灣都分四張票了,怎藍色的人還在說公投綁大選、公投亂選舉等等。而我想說的是,正是因為在臺灣是用四張票才會有問題,畢竟在臺灣普遍的某些選舉不公的問題中,其中很大的部分就是在於某些人會去注意某些是否有去拿、去投票,當分好成四張票時,要領不領別人一看就知道立場了,不管一階段還是兩階段都無法解決這人的問題。
我想若是能有如一張票分門別類的擺上所有選項,且不做選擇的就當無投票的進行投票,能讓選民沒有立場透露與干擾秘密投票之類的方案,才有可能解決問題吧!這時,反而全部一起投更好也更能保護隱私。
另外想想藍色的人們,當想他們要執行二階段投票時,那種強硬的訴求與現在的訴求比來,令人不禁懷疑,難道二階段就不會有公投綁大選的問題?難道一階段就一定不能不領票?畢竟領不領票都是選民的自由,而不管二階段還是一階段都很容易被人知道自己有無領票、投票。我想這選舉票可是會候選人的大頭照,而公投票卻沒有,這樣還會弄錯票的話,可就不大可能是選制上的問題了,但其實只要選務人員處理的好,就算有問題也有辦法解決;但若選務人員有問題,可不是單單改制度就能輕鬆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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