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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中華民國91年7月8日星期一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jul/8/today-o1.htm
寧願當「雞婆」,也別讓悲劇再度發生
⊙孫旻暐
日前台北縣板橋市發生了一件令人不捨的姦殺慘劇,一位年僅十二歲的未成年少女被樓下的鄰居誘騙至屋內強行性侵害且勒殺而死,最慘不忍睹的是兇嫌還將該名少女的手腳五花大綁,裝進高僅五十公分的黑色塑膠袋中。筆者認為這樣殘忍的命案不僅讓許多同樣身為父母的家長感到驚恐、不安,更讓許多住家旁有著怪怪鄰居的人們不得不再次提心吊膽或提高警覺,以預防類此事件的發生,尤其是不希望這種慘劇發生在家人或自己的身上。
這兩、三天在看各報章媒體報導此件新聞的同時,不知各位讀者是否有注意到,這件慘劇發生後,有多位鄰居表示在發生當天下午二點多有人聽到多次女性大聲哭喊的救命聲,甚者還有人看到該少女在四樓的陽台呼救,但很可惜的是卻沒有任何一個人警覺到危機即將發生,或是伸出救援之手予以協助或報警。透過這樣的說明、提醒,您是否與筆著同樣感到惋惜及不捨,為什麼沒有人適時的提供協助呢?事實上這樣的現象早就存在人們的生活中,而且有許多的學者也針對這樣的現象進行研究。
早在一九六四年時社會心理學家就在研究這種「責任分散」(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的現象,主要是當時美國紐約市的皇后區,有一位女子剛下班回家,她在她住所的公寓大樓附近遭到一名歹徒以刀攻擊,她大叫救命,但沒有任何人下來幫忙或打電話報警,整個過程前後歷經三十五分鐘,共有三十八名鄰居目睹這慘劇的發生,但無人伸出援手,直至最後才有一名鄰居打電話給警察,警察在兩分鐘內抵達,但該名女子已氣絕身亡,歹徒也早已駕車逃逸。
另外,亦有研究者發現,當有他人需要幫助時,如果受試者認為自己是唯一的旁觀者,有百分之八十五的人會立刻前去幫助對方。若受試者認為除了自己之外,還有其他人也知情,則前去救援的比率就降至百分之六十二。最令人驚訝的是當受試者認為還有另外四名受試者也聽到時,會伸出援手的比率更降至百分之三十一。在此學者將這種在危及情境中旁觀者人數愈多,個人可能獲得救援的可能性愈低的情形,稱之為「旁觀者效應」(bystander effect)。他們認為之所以會有旁觀者效應出現,主要是旁觀者的出現時,會導致上述責任的分散(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 的效果。
筆者除了告訴您上述的現象外,也希望您能回想以往的新聞報導中也曾提及,因為鄰居聽到小孩的哭泣聲或婦女的呼叫聲後,主動報警處理因而挽救她們的生命,也適時制止了家庭暴力事件的發生。正因為人們在團體中常會有責任分散的現象,所以才會造成像這名台北縣少女被姦殺的慘案,所以筆者在此建議所有的讀者,如果生活中有別人請求協助或有任何哭聲、求救聲,請不要怕被別人批評為小題大作、大驚小怪,或被別人稱為「雞婆」,因為很可能一條寶貴的生命就因為你的「雞婆」而能安全的存活下來,而你也可能避免一個美好家庭因此破碎的命運。(作者孫旻暐╱ 世新大學社會心理學系講師)
多管點閒事 vs. 旁觀者效應
⊙翁萃芳
這是發生在一九六四年美國紐約 市的一個案子,Kitty Genovese在她居住的皇后區街角被歹徒追殺,她大聲呼救了半個多小時,但沒有人下來幫她,甚至連打電話報警都沒有,最後她傷重身亡。事後警察發現有三十八個鄰居是目擊者,目睹全部過程,但沒有一個人伸出援手。而兩千年發生在台灣板橋市的案子,十二歲許姓少女在自家樓下慘遭鄰居姦殺致死,同樣地,她曾大聲呼救並逃到後陽台,但都沒有人前來幫她,甚至連打電話報警都沒有,最後她被勒斃身亡。事後警察發現她的鄰居有人聽到從兇嫌住處傳出可疑的少女求救聲,亦有人目睹少女出現在兇嫌住處後陽台求救 的過程,但是沒有一個人伸出援手。
板橋少女命案發生後,媒體呼籲大家要「多管點閒事」,也許可以防止悲劇的產生。但如何促進每個人在緊急情況時要多管閒事,有個心理學現象「旁觀者效應」,就不能不知,並加以克服。
Kitty事件發生後,曾引起廣泛的討論,是否城市居民無情?抑或現代人缺乏利他的動機,不關心陌生人的命運。但隨即有社會心理學家提出,不應將行為發生的原因過度歸因於人的性格,而忽略情境(環境)所引起的因素。因人的行為(互動)決定於他的認知,遂提出「旁觀者效應」理論,亦即決定一個人會不會把事件視為緊急狀況,而介入救助他人的關鍵因素如下:
一、情況曖昧:當情況曖昧不清,介入有時會引起尷尬,因此通常選擇不介入。例如聽到有人發出求救聲,因不知發生了什麼事,或許是開玩笑,或許是情人吵架,或許是喝醉酒,假如是前述狀況,介入會很尷尬,因此常不予理會。
二、多數的無知:觀看別人有否採取行動來決定自己是否要有所行動,但每個人都不知道別人正等著他做決定,這就是「多數的無知」,他們不知道其他人都跟他一樣的不確定。例如聽到有人求救,到底要不要前往查看或報警處理,會去觀察其他人的反應,若其他人沒採取行動,則視為非緊急事件,不需加以理會,然殊不知別人亦正等著他決定是否採取救助行動,因此就喪失了救援黃金時間。
三、責任分散:因為別人也看到、聽到了,每個人都假設一定有一個人會去做,所以就變成沒有任何人去做。例如聽到有人求救,但認為聽到的也不會只有我一人,責任就分散到其他人身上,每個人都可問「為什麼是我?」「為什麼不是別人?」因此也就沒人介入救助了。
板橋少女被姦殺命案目擊鄰居,將目睹逃至後陽台呼救的少女,被兇嫌強拉進屋,並把門關上,認為是家長在管教子女,雖認為管教過當,且有點可疑,但因情況曖昧,也沒有其他人採取任何行動,遂未介入救助或報警處理。同樣地,案發當時亦有同棟樓鄰居聽到從兇嫌住處傳出可疑的少女求救聲,但不知發生了什麼事,或許是開玩笑,或許是情人吵架,或許是喝醉酒,假如介入會很尷尬。而且聽到的也不會只有我一人,遂置之不理造成慘案。
然而層出不窮的社會事件,經常在我們周遭發生。因此,每個人都要克服環境對我們產生的「旁觀者效應」,發揮「管閒事」的功能,否則千金難買早知道,一旦造成遺憾,就很難彌補與挽回。(作者翁萃芳╱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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